投訴主題:福特汽車產品質量問題 | |
投訴目標:福特汽車 | 投 訴 人:譚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7-13 | 投訴地區:重慶市 |
本人在2015年6月12日在北碚區金華路306號的福特匯俊4S店購買了一臺新福克斯,用了一年在2016年6月13號時發現發動機凸輪軸油封漏油,雙離合變速器離合異響發抖,本人根據國家三包法去找4S店保修,但是4S店卻以車子只在4S店做過質量擔保的首保,沒有在4S店做后續保養拒絕索賠,還說因為沒有在他們4S店做保養是屬于脫保,但是根據國家三包法的規定只要車子在4S店做過第一次的質量擔保后就可以不在4S店做后續保養,在質保期間出現了質量問題只要與該質保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維修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3包責任,但是本人在匯俊4S店索賠這兩個部件時遭到拒絕,中途打福特廠家電話,廠家說這是與經營者的協商不管他們的事,我只想說福特是因為做大了才這么說的嗎,中低端車多的是不止你福特一家,最后4S店只同意更換凸輪軸油封,但是變速器他們不會更換,連變速器都沒檢查就讓我開車走了,而且福特變速器是福特廠商自己都承認了的有缺陷,可以在10年內包換,但是我在匯俊4S店變速器索賠遭到拒絕,在福星4S店也是同樣的理由沒有在4S店做保養遭到變速器拒絕索賠,難道福特廠商還不能管住自己的經銷商嗎,你的經銷商在市場亂搞你不在知道嗎,你的質量有問題沒關系 只要你能在質保期能索賠,但是現在你連在質保期的車子都不索賠了,你還讓我們消費者誰還敢賣你的車,難道你們都拿國家的法律當兒戲,還是覺得國家的法律沒有力度,連打3.15都不怕,難道3.15和國家三包法都是擺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