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飛 實習生 李媛) 為治骨關節勞損,亢先生到藥店買藥,服務員極力向他推薦“倍健”牌營養產品,并保證一定能治好他的骨勞損。但亢先生服用后病情反而更加嚴重。他細看產品說明手冊才發現,“倍健”標明是營養食品,卻宣傳誘導“消除關節疼痛”“治療骨關節炎”。
吃營養品不適 發現產品夸大宣傳
亢先生投訴說,2007年10月,他到一家醫藥超市太華路店購買治療骨勞損的藥,藥店服務員向他推薦“倍健”牌營養產品:“這東西對關節好得很,關節勞損一吃就好了。”亢先生先買了“倍健”牌液體鈣,吃了十幾天沒有效果。他又來到藥店,服務員給他推薦了“倍健”骨膠原高鈣片,又吃了近一個月,可是病情不但沒有緩解,右腳后跟還總是疼痛。亢先生咬緊牙又服用了一個多月,疼痛卻越來越嚴重了。之后,他找到藥店,藥店聯系了“倍健”的經銷商。經銷商稱:只要省級以上醫院能出示證明,亢先生腳部的癥狀是吃“倍健”產品引起的,就給予賠付。
今年3月11日,亢先生經醫院診斷為:右足跟后緣、下緣骨質硬化、下緣骨刺形成。亢先生查看了“倍健”的宣傳冊,標明為營養食品,卻宣傳有“消除關節疼痛”“治療骨關節炎”功效,他認為是藥店誤導了他,延誤甚至加重了他的病情。
藥店稱“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
亢先生不明白:食品怎么可以治病?為什么會在藥店里出售?該醫藥超市太華路店店長趙建麗說,亢先生的骨質問題是長期形成的,不是因為吃“倍健”產品導致的。“倍健”產品由西安倍健順帆公司統一配送,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至于亢先生的投訴和索賠,他們會積極配合工商管理部門處理。就記者出示的“倍健”宣傳冊,趙建麗承認這是順帆公司的員工培訓手冊,培訓后的員工進入藥店上崗,售賣“倍健”產品。對于藥店如何監管順帆公司員工的問題,趙店長說“監管的比較少”,“手冊不允許在藥店出現”,這次出現問題,他們會對相關人員加以處罰,加強管理。
“倍健”夸大宣傳 工商部門介入調查
翻開“倍健”營養手冊,對每種產品都說明了其營養成分,后面又對這種營養成分的作用加以介紹,其中有“廣譜抗菌作用”“保肝護膽”“治療前列腺炎”等字眼。對亢先生購買的骨膠原高鈣片含有的“骨膠原”的宣傳是:“消除關節疼痛”“治療骨關節炎”。而藥店方面稱:“倍健”屬于營養食品,不是藥品。
就此,西安市曲江新區自強路工商所所長吳建華表示,食品無藥理作用,只能起到緩解、輔助作用,不能替代藥品。“倍健”宣傳冊上注明產品屬特殊營養食品,但具體細則中卻多處出現可以治療病癥的說明,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廣告法》和《商標法》,涉嫌夸大宣傳產品功效。工商部門已經受理了亢先生的投訴,目前正在調查了解。如果亢先生不接受工商所的協調,可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