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了一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其中有五六瓶出現了懸浮的絮狀物。”日前,九江市民周興向本報反映。但問題出現后商家給出的說法不一。農夫山泉九江辦事處工作人員將原因歸咎于“運輸導致”,而農夫山泉全國免費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給出的說法卻是礦泉水礦物質析出導致。
一箱水五六瓶有異物
4月中旬,九江市民周興在小商店購買了一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在家中放置了三天,開始飲用。飲用過程中他發現,一箱水中,大約五六瓶都出現了像棉絮一樣的物體。
周興告訴記者,隨后,他與農夫山泉九江辦事處取得聯系,兩名廠家工作人員在查看了飲用水后表示愿意一賠十并更換一箱水。
不過,周興對這筆賠償不感興趣。“水中的絮狀物從何而來?”廠家工作人員的說法很簡單,“是在運輸過程中出了問題。”
周興告訴記者:“我不同意一賠十,也不同意更換。”而九江辦事處之后也沒與其聯系令他寒心。
商家說法不一
昨日,記者看到了含有懸浮絮狀物的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橢圓形狀的黑褐色絮狀物,直徑約1厘米左右,肉眼不易分辨。該瓶飲用水由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建德新安江飲料有限公司生產,有效期截至2012年7月28日。
就此,記者致電農夫山泉全國免費服務熱線。一工作人員表示,絮狀物有可能是礦物質析出導致,不影響正常飲用。對此,周興表示無法理解。因為,此前九江辦事處工作人員將原因歸咎于“運輸導致”,而現在又冒出“礦物質析出”的說法。
對于這個疑問,工作人員表示,須上門查看。在索要地址后承諾將盡快聯系并上門查證。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間,仍沒接到廠家的回復。
消協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在購得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但是,如果產生實際損失,生產者或者銷售者還要另作賠償。
■文/圖周琰記者賀于周